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,但由于馆
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,有必要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,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。
一、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:
1、内容符合教学、科研范围;
2.为正式出版物;
3.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;
4.为本馆缺藏,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,复本以1-3册为宜。
二、下列图书不予入藏:
1.非正式出版物(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);
2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;
3.破损图书;
4.不成套的图书;
5.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,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所捐赠图书将根据
内容入藏相关藏书区,供读者借阅。但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。
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;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
图书进行处理,和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。
凡属于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,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将根据"不入藏资料
处理条例"进行处理。
三、不入藏资料处理条例
1. 转赠
(1) 具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图书,转赠其他单位。
(2) 虽具参考价值,但图书馆已有收藏,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,转送本校师生。
2. 淘汰:盗版及残旧图书,直接淘汰。
四、受赠方式
1、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大学城图书馆采访部438室或交于我馆用户服务部二楼
服务台
联系人:韩冰; 联系电话:26032365
2、邮寄可按以下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图书馆资源建设部
邮政编码:518055




